湛江市:“联合把脉”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贵单位报送的整改方案部分整改措施流于形式,未触及实质,现就整改方案有关内容提出如下意见建议……”湛江市委巡察办发出的《巡察整改意见建议函》在第六轮巡察整改单位中引起了反响。
“巡察整改意见建议给我们敲了钟、提了醒,我们一定按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巡察整改清仓见底。”某巡察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
为提升巡察整改质量,湛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自2020年开始建立由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组成“联合把脉”工作机制,各司其责、联合发力。
“我们要当好巡察整改的‘业务顾问’,主动服务,全力支持各单位的巡察整改”。湛江市委巡察办以此为理念,坚持“一对一”辅导,组织专门力量,根据整改单位提交的资料,逐条逐项进行审阅研判,指出问题,并就巡察整改规范和报告模板、当下改和长久立、个别问题整改和系统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等方面,对巡察整改单位进行认真详细的指导。对于个别单位在整改中存在的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做表面功夫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据了解,该市委巡察办根据第六轮常规巡察的28个单位党组织提交的巡察整改方案,就向各单位书面反馈“联合把脉”意见130条,确保整改更加精准,对症生效。
“之前对于巡察整改很茫然,也很担心,不知道从何改、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市委巡察办的指导帮我们厘清了思路、提供了方法,我们对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很有信心。”这成为许多巡察整改单位共同心声。
与此同时,湛江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采取审阅阶段整改进度报告、上门了解整改情况、实地明察暗访整改成效等方法,紧盯巡察整改不放松。
在阶段性整改结束后,湛江市委巡察办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室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专项检查、实地评估,并将巡察整改综合情况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对敷衍整改、应付了事,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湛江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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