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
时间:2021-05-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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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以来,太平镇纪委收到建设项目报备18个,涉及资金103.75万元,约谈项目施工负责人8人次,跟进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个,已督促整改完毕。”近日,柳城县纪委监委到太平镇调研指导乡镇纪委同级监督工作时,该镇纪委书记熊邈睿汇报了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落实以来的工作情况。
今年1月份,柳城县出台《柳城县政府投资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聚焦项目决策、招投标、项目实施、工程监管、资金安排使用等各阶段重要环节,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督。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和代建公司分别在项目进行招投标或议标之前,完成招投标或议标后,项目竣工决算后分三次进行报告,以便纪检监察机关更全面地掌握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各项进程,了解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有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情况,以便更好地进行有的放矢地监督检查,让政府投资项目在规范化、科学化、阳光化的程序下有序进行。
项目按资金量大小分级报告,1000万以上的报县纪委监委,1000万以下的报派驻机构或乡镇纪委。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收到县农业农村局、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中天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政源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报送超过1000万的项目15个,涉及资金13.95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收到投资额在1000万以下的报备项目95个,涉及金额14.26亿元。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将监督关口前移,主动约谈施工方或项目业主20人次,同时强化跟进监督,对2个进度慢的项目业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部门协调,加快项目进度,督促整改项目施工问题6个。(柳城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511/gxjjw609a3d16-1578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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