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开展专项监督 确保扶贫政策持续发挥作用
“大娘,脱贫摘帽后帮扶干部还经常到家里来吗?家里的自来水有水吗?改造后房子住的怎么样?”
“乡里的扶贫干部经常来,拧开水龙头就有自来水,房子质量也没得说,住得舒坦……”
日前,面对来核实帮扶落实情况的沂水县圈里乡纪委工作人员,该乡贾姚庄村村民高京花高兴地说。
摘帽不是脱贫攻坚的终点,摘帽不摘监督。为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措施持续发挥作用,沂水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过渡期专项监督,将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纳入日常重点监督清单,做实做细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
沂水县纪委监委坚持“统一部署、分片包干、组内负责”原则,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督查体系,成立了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工)委”组成的19个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专项督查组,采取“每月调度,定期研判”的工作机制,围绕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住房保障、产业扶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问题,聚焦19个乡镇(街道)的结对帮扶干部工作作风进行实地走访、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反馈,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落实整改。
同时,沂水县纪委监委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访村居、强监督、助振兴”大走访行动,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排查,有针对性地收集情况、发现问题,利用“台账+清单”“责任+问责”工作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动问题解决。紧盯乡村振兴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落地“走样”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专项监督开展以来,沂水县纪委监委共发现并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8起,处理4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
“加强脱贫摘帽后的持续跟进监督,是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沂水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们要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临沂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dfzf/202105/t20210513_116502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