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绩考核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从《考核办法》实施以来,各部室各单位都在暗自比一比、赛一赛,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了很多,也有效解决了大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都一样’的问题......”日前,临颍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副主任黄丽丽说到委机关目前的工作时满怀信心。
今年以来,临颍县纪委监委为牢固树立“争夺全市第一、争当全县第一”的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推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制定了《临颍县纪检监察系统综合实绩考核办法(试行)》,以部室为单位,也将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纳入考核,分五个模块重点考核各部室各单位基础项目、加分项目、评议项目、减分项目、否决项目,同时注重平时积累计分和年终考核汇总,着力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
《考核办法》注重对表彰加分、信息上报加分、新闻宣传加分、机关创文加分等八个加分项目详细考核,激励各部室、各单位争先创优、勇于担当;同时根据不同部室的工作职责采取不同的考核办法,分类考核,分别排名,在做到合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正。
在实绩考核的成果运用上,充分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分为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在年底由工作目标实绩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实绩考核、民主测评结果核算汇总确定排序。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推优的重要依据。实绩考核不达标的单位,由分管领导提醒谈话,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单位,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
“这次推行的考核办法,强调的是积分制度,通过‘加分’奖勤评优、鼓励先进,通过‘减分’罚懒警示、鞭策后进,真正激励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砥砺奋进,不断助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孙中凯表示。(胡兴 谷旭丽)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6004e97000ae46cdaaa48e7eb0e0e4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