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徐力群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徐力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力群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出让城市出租车经营权;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徐力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甘于做两面人,组织观念淡漠,纪法意识全无,官商勾结,利用职权大肆敛财,道德败坏,生活腐化。且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力群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徐力群简历
男,汉族,1959年5月出生,宁夏平罗人,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
1976.07-1978.09 银川市郊区红花公社下乡知青;
1978.09-1981.08 包头钢铁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习;
1981.08-1984.01 银川市房地产管理局基建科技术员;
1984.01-1984.08 银川市房地产管理局基建科副科长;
1984.08-1985.12 银川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领导小组副组长;
1985.12-1987.12 银川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副经理(正科级);
1987.12-1989.03 银川市房地产管理局计财科干部;
1989.03-1990.12 银川市房地产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
1990.12-1992.08 银川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副经理;
1992.08-1994.10 银川市房产开发公司经理助理兼工程科科长;
1994.10-1999.04 银川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1999.04-2002.03 银川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2002.03-2002.08 银川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2.08-2002.11 银川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房改办公室主任;
2002.11-2003.08 银川市金凤区区委书记、银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书记;
2003.08-2004.12 固原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4.12-2007.06 固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7.06-2007.12 中卫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12-2015.01 中卫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5.0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正厅级)。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scdc/sggb/djcf/202104/t20210427_240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