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舆情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律审查 >正文

新余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胡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4-10-28 来源:江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经中共新余市委批准,新余市纪委监委对新余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胡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柳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干扰巡察工作,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漠视群众利益,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市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失管失察;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背弃职责操守,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设备耗材采购、新药引进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胡柳作为市人民医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单位的名义非法收受相关企业巨额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

  胡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单位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新余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新余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柳开除党籍处分;由新余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胡柳,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江西新余人,在职大学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新余市渝水区、仙女湖区、新余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lsc/202410/t20241022_10507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当涂县姑孰镇三级调研员刘子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下一篇:南昌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一级调研员黄国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舆情网 jj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