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荔波:立案7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 深入整治耕地占补平衡领域风腐问题
近日,黔南州荔波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召开“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县国土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执行董事陈某某等耕地占补平衡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县自然资源管理局85名干部职工参加会议,接受警示教育。
此前,荔波县纪委监委在耕地占补平衡专项监督中发现,县国土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土地整治项目不同程度存在土地耕作层受损、田块蓄水效果差等问题,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经查,该公司执行董事陈某某在负责土地整治项目期间,对项目监管不力,且在项目验收过程中违规收受施工方红包。最终,陈某某受到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荔波县纪委监委以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为监督“小切口”,围绕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主体责任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明确“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真实性、全程监管有效性、履职监督严肃性、资金管理规范性”等6个方面重点监督内容,统筹“室组地”力量,联合自然资源管理等部门组建专项督导组,深入全县40多个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点,采取个别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项目建设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今年1至8月,监督发现问题线索12件,立案7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约谈提醒8人。
针对项目监管不力导致土地整治质量不高、部分土地长期被闲置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县自然资源管理局等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修订完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实施细则制度机制。为强化警示教育,县纪委监委选取近年来查处的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领域的典型案例编印《警示录》读本,推动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县水务局及国土资源开发相关企业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法纪意识,严守耕地“红线”。今年1至8月,开展系统内警示教育10场,覆盖党员干部300余人。
(黔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409/t20240919_85724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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