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青川县:被“冒领”的城镇购房补助
“我一时糊涂,心存侥幸,把国家惠民政策当成套取补助的工具,真是咎由自取……”日前,一场警示教育会议在建峰镇建峰村召开,支部书记范树某和支部副书记范斗某收到处分决定书后懊悔不已。
青川县纪委监委就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实地走访。(彭杰 摄)
今年5月,青川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将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纳入整治重点,并制定了专项监督清单。建峰镇纪委查阅资料时,一份“不合常理”的申报材料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资料显示,建峰村村民范正某于2021年2月将家里旧房拆除,恢复成耕地,并在城里购置了新房,按照政策,依规享有拆旧复垦、城镇购房补助共计4.29万元,但签字领取补助资金却是该村支部书记范树某。
“会不会藏有什么猫腻?”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一组对相关项目资料进行“细捋过筛”,另一组全面开展外围摸排了解,并拨通了范正某的电话,但电话那头的他一头雾水。
“村里的老宅还在,没有拆旧复垦,我也没有申报过相关补助啊。”范正某的答复进一步加深了核查组的猜测。
挂断电话后,该镇纪委随即到范正某的老宅实地察看,证实了拆旧复垦一事纯属“子虚乌有”。
随着调查进一步深入,资料核查组又发现了新线索:“该村支部副书记范斗某也以同样的方式领取城镇购房补助资金3.5万元。”
随后,该镇纪委将范树某、范斗某叫到了谈话室。面对详实的证据,难以自圆其说的两人最终低下了头。
原来,2019年9月,青川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县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村组干部是项目实施的具体责任人。看到其中有利可图,范树某和范斗某就动起了“歪心思”,或复印他人购房合同,或伪造本人购房合同,并按照申报流程上报申请补助资金,沆瀣一气共同骗取国家资金7.79万元。
“想到我们是监管者,就企图虚构事实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翻了船”。范树某和范斗某心存侥幸、擅权乱为,最终,两人均收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随后,县纪委监委对全县32个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共查处党员干部5人,挽回经济损失22.12万元。
针对此案暴露出的村干部有权任性、基层“微权力”缺乏监管等深层次问题,县纪委监委制发《小微权力监督口袋书》,将“小微权力”分为重大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3大类14个子项,分别制定权力流程图,对廉政风险高的关键节点予以“标红”,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措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常开阳光问廉“坝坝会”,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全面收集社情民意,今年共召开“坝坝会”25场,接访群众1700余人次,收集各类廉情信息232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67个,加快形成群众信任监督、监督回报信任的良性循环。
“集中整治工作是一篇‘大文章’,需要我们‘小处见真章’,找准突破口。”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紧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对一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以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促进发展成果真正惠及于民。(联系人:卢柯帆)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4/9/20/45f3214ed0c547898dc043de735996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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