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舆情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热点专题 >正文

自港澳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提高

时间:2024-07-01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8日发布关于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公告,明确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公告明确,有关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先行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6个口岸实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广至全部进境口岸(横琴“一线”口岸除外)。(记者汪文正)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shizhengzhaibao/202406/t20240629_2247903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印发工作方案 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

下一篇: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同比增长7%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舆情网 jj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