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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桂林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优化监督执纪机制 推动监督贯通协同

时间:2024-06-17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紧盯带有公安特点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围绕执法办案、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等领域,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近日,驻桂林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在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上提到。

  
此前,该纪检监察组在核实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蒋某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线索时,采取纪检监察组与市公安局审计科、督查部门协同核查方式,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力量。

  
审计人员通过审计非机动车车牌发放的账目,以及督查部门对非机动车车牌管理发放情况核查,发现蒋某与某销售电动车公司的老板关系密切,很快查清了蒋某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事实。蒋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在联动机制的监督下,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车牌管理制度立整立改,并向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该纪检监察组建立起“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部门+督查部门”的三级监督机制。健全完善公安机关纪检、政工、机关党委、法制、督察、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执纪工作,着力打通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最后一公里”,促进公安队伍健康发展。

  
“近年来,部分民警因出现与行业场所经营者交往过密、受干扰执法办案不严格的情况,逐渐忘记初心和使命,甚至身陷囹圄,令人惋惜。”该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说道。

  
对此,该纪检监察组制定了一批集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一体的规章制度印发驻在部门各单位。推动全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和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以来,会同督察部门常态化对监管场所、执法办案场所、基层派出所及娱乐场所开展“大数据+网上督察”,定期通报情况;加强对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紧紧抓住执法办案和民生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共开展各项检查20余次,覆盖全市公安机关56个中层单位300余个基层单位,发现并及时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苗头隐患70余个,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我们制定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时考虑到,要使‘纪业督’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关键在于加强日常协作配合,充分运用专业优势,发现问题、揭示问题,最终解决问题。”该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

  
该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业务监督、督查监督协同机制,出台多项措施在加强日常监督、强化配合联动、规范线索联动等方面同向发力,有效避免了力量分散、重复监督的问题,提升纪检部门、业务部门、督查部门的监督合力。2023年印发《中共桂林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21个方面32条具体措施,配套出台《2023年度桂林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岗双责”履职责任清单》等6项配套制度,聚焦党委重大决策、“关键少数”,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结合各部门实际,制定并公开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配套出台相关督查考核办法,共同筑牢队伍安全的“防火墙”。

  
此外,该纪检监察组坚持以案为鉴,增强警示教育震慑力。选取一些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拍摄《以案为鉴常警示 严守纪法勿越线》警示教育片并组织民警进行观看,将自办的21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全局,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落实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廉洁文化讲堂等举措,充分发挥广西廉政教育基地(桂林)和灵川县江头村“爱莲家祠”平台作用,常态化推动民警廉洁教育。(驻桂林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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