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舆情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检观察 >正文

韶关武江:《条例》宣讲下基层

时间:2024-06-17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0

  “新修订的《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对在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近日,韶关市武江区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宣讲队成员为龙归镇村70多名党员干部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在全区开展“学条例 守党纪”专题宣讲活动,组建宣讲队,深入各镇(街道)、村(社区)和部门单位开展专题解读、辅导培训,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党纪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为了让宣讲更具针对性,宣讲队根据宣讲单位实际,重点结合《条例》新修订部分,运用“理论学习+典型案例”模式,深入剖析近年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说纪释纪,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目前,已开展宣讲10场次, 500余人次接受教育。

  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后,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召开常委(扩大)会、举办“纪法大讲堂”、全员培训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在线上同步发力,依托“武江廉政聚焦”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纪法微课堂”“学习问答”“融‘绘’贯通”“纪法小课”等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定期以文字、漫画或视频课程等简洁生动的形式,推送党纪知识点,让党员干部随时学、及时学,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武江区纪委监委)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nyzx/content/post_19980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佛山高明:多点发力推动基层减负

下一篇: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下沉一线 靠前监督 筑牢防汛救灾“安全堤”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舆情网 jj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