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武江:《条例》宣讲下基层
时间:2024-06-17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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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对在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近日,韶关市武江区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宣讲队成员为龙归镇村70多名党员干部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在全区开展“学条例 守党纪”专题宣讲活动,组建宣讲队,深入各镇(街道)、村(社区)和部门单位开展专题解读、辅导培训,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党纪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为了让宣讲更具针对性,宣讲队根据宣讲单位实际,重点结合《条例》新修订部分,运用“理论学习+典型案例”模式,深入剖析近年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说纪释纪,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目前,已开展宣讲10场次, 500余人次接受教育。
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后,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召开常委(扩大)会、举办“纪法大讲堂”、全员培训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在线上同步发力,依托“武江廉政聚焦”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纪法微课堂”“学习问答”“融‘绘’贯通”“纪法小课”等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定期以文字、漫画或视频课程等简洁生动的形式,推送党纪知识点,让党员干部随时学、及时学,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武江区纪委监委)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nyzx/content/post_199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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