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强化统筹协调 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
“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各自专业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做到有贪必肃、有腐必惩!”“要进一步完善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案件通报、措施使用、案件查办、审查起诉、依法审判等环节的协调机制,凝聚反腐合力。”近日,在潜山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上,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为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潜山市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从联络协调、线索移送、协作办案、跟踪督办等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对接、协作配合明确路径,进一步整合反腐败工作资源和力量。
该市相继健全完善《中共潜山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潜山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协作配合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分工,自觉找准定位,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运用各自资源,优势互补、力量互补,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办案质效。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分类处置问题线索742件,同比上升126.9%,立案审查调查156件,同比上升77.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1人,同比上升39.1%,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
在保持惩治受贿高压态势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汇聚纪委监委、检察机关等多方职能优势,坚决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反腐败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既在惩治腐败上密切配合,也在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上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好惩治腐败的重要作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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