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舆情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检政务 >正文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24-03-02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0

  

  连日来,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饱满的精神状态,掀起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热潮。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对党员干部要求更严、对监督执纪标准更高,要作为案头书、手中卷,弄懂学深悟透,精准量纪执纪,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专题学习研讨,“人人都当小教员”。在督促自学的同时,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召开集体专题学习研讨会。会上,组内干部每人认领1—2个章节,结合日常查办案例及学习思考,逐条原文领学、新旧对照解读。通过个人领学主讲、集体研讨解疑,提高了对《条例》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的认识,加深了对具体条款的理解把握。

  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释义。督促、指导省农业科学院召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以通报省农业科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为契机,对《条例》违纪情形、责任追究等内容做重点解读和宣讲,以案促改、促建、促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明纪、守纪。

  督促压实责任,加大宣教力度。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组建了宣讲团,扎实开展集体备课,为高质量完成《条例》宣讲任务打牢基础。同时,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开展纪律教育。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把《条例》作为新年第一课,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延伸学习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截至目前,55个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125次、2325人次参加。省农业科学院党委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15个院属研究所、18个院直属党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

  下一步,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将在3家综合监督单位全覆盖开展《条例》宣讲,并会同综合监督单位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以党支部学习研讨、党员对照《条例》自检自查、主题知识竞赛等鲜活形式,让《条例》入脑、入心、入行。(马榕 赵媛 || 责任编辑 张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paizhudongtai_0223/12674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防查改一体推进 深化涉酒问题专项整治

下一篇: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上好新春“第一课” 敲响新春“第一警”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舆情网 jj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