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区工作机制凝聚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为进一步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切实提升监督效能,郑州市惠济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整合资源、凝聚力量,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机制,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按照“统一管理,权责明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依规依纪,规范有序;分工协作,统筹联动”的工作原则,惠济区纪委监委对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8个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办公室)、3个开发区纪检监察机构力量进行整合,成立4个协作区。构建起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牵头,内含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发区纪检监察机构的网格化协作区管理模式,形成了纵向统一领导、横向协作配合、整体交互联动的协作工作机制,全面构建力量优化、协作有力、运转顺畅的执纪执法新格局。
为保障协作区工作成效,该区纪委监委规定协作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线索初核及一般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涉及案情重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履行相应程序后,移交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查办,确保协作区做到任务明、责任清、内容实。同时各协作区定期召开例会,听取成员单位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情况汇报,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及时分享工作经验,集体会诊疑难杂症,促使各协作区工作同频共振、精准施策。
惠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通过人员力量整合,进一步提升监督精准性、协同性、有效性,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持续放大监督的叠加效应,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开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郑州市惠济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f6ad057307644212bcc761894d53fb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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