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起步抓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房灵敏主持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开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领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各项部署,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是学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之举。在领导班子带头学的基础上,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列为“第一议题”抓好学习贯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等方式集中培训,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工作部署在八桂大地落实见效。
“全会指出,要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们要针对潮州重人情的现实情况,前移纪律防线,从严执纪执法,旗帜鲜明划清人情与纪法、面子与规矩的界限。”连日来,广东省潮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党小组聚焦全会新部署,结合潮州实际和自身工作职责,讨论如何更好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及时深入学习全会精神,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修课。浙江省永康市纪委监委充分利用“纪检干部带你学党纪”专班,在永康市水投集团、市公安局等多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领读领学等线下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纪委监委开设新年青研讲堂,组织委机关35周岁以下青年干部就全会精神交流体会。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在各地掀起学习热潮,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的丰富内涵,抓好贯彻执行,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切实维护纪律刚性。
“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新增第143条,增写了‘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1月17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常委会“会前学法”现场,法规室主任赵宏宇分享了对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体会。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必须在学懂、弄通《条例》上下功夫,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执行者。
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结合“年度警示”“月度警示”,在全区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云南省文山州纪委监委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年轻干部学习小组学习等,对《条例》进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思维和纪法素养。山东省冠县纪委监委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条例》学习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业务骨干、纪检新手分期轮流领学,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以部室组为单位开展快问快答,检验学习成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沈东方)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4-01/31/content_91348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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