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专项治理为特困人员提供"幸福供养"
“谢谢你们,我现在每个月能准时收到210元生活费,足够我整个月的零花了!”“养老院给我们换了更厚实舒服的过冬棉被!”……近日,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组人员再次来到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敬老院,敬老院的老人们纷纷对着回访组工作人员开心地说。据悉,该区247名集中供养特困人均得到较好安置保障。
今年以来,富阳区纪委监委按照省、市纪委监委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要求,将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专项治理纳入2023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民政局对全区12家特困供养机构运行情况,247名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安置保障开展持续督查,共发现问题67个,督促落实整改64个。
“本次治理中,我们聚焦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特困供养机构保障不力、特困供养机构人员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三个方面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监督。”该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夏钟明介绍。
专项治理初期,该区纪委监委推动区民政局指导全区特困供养机构系统梳理问题排查、整改举措、责任落实“三张清单”,发现特困机构普遍存在工作人员对特困供养相关政策文件不够熟悉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督促区民政局上门为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政策文件解读培训服务。
同时,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伙食标准不高、消防安全存在隐患、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不到位、特困供养协议不规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账目缺失等共性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区民政局、财政、相关乡镇街道、特困供养机构等部门成立联动整改组,提高效率,集中整改。
此外,督查组还发现公建民营特困供养机构存在问题较为集中,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审计局,对全区5家公建民营特困供养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发现公建民营特困供养机构存在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部分发票要素不齐全、存在大量现金支付等问题。对此,该区纪委监委对区民政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完善资金使用长效机制,推动特困供养机构管理在资金使用上更加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该区在专项治理中使用数字建模手段,释放数字“+”力量。聚焦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资金发放、特困人员本人财产数据等方面建模,有效延伸监督探头,发布预警红色预警11条,追回资金特困供养资金16余万元。
“我们绝不让特困人员在共富路上‘掉队’,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312/t20231215_212938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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