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说违纪】困难慰问金全落亲友"口袋"
2022年底至2023年初,时任瑞安市莘塍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钱某某在两次上报本村困难党员慰问名单时,未经征求意见和公示等程序,擅自将不符合慰问条件的亲友名单上报,事后,其三位亲友获得慰问金合计3000元。2023年9月,钱某某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2年底,瑞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到莘塍街道某村慰问困难党员,要求该村提前上报慰问名单。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钱某某认为,其父亲是一名老党员且身体不好,希望父亲获得慰问机会。与此同时,同村好友陈某某生病刚出院,恰逢有关单位慰问困难党员,钱某某便想“借花献佛”。
钱某某认为这只是一件小事,因此在未召开村两委会议和公示的情况下,擅自将其父亲和好友陈某某的名单上报给相关单位,事后,两人各获得慰问金500元。
2023年1月,莘塍街道党工委要求各村上报2022年度困难党员名单,钱某某接到通知后,又如法炮制,将不符合条件的父亲及父亲朋友张某的名单上报,事后,两人各获得慰问金1000元。
2023年4月,莘塍街道纪工委接到群众举报,对钱某某优亲厚友问题进行核查。2023年9月,钱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违反了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违纪党员反省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没有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无视五议两公开的章程,一味优亲厚友。今后,我会牢记此次教训,规范用权,规矩办事,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执纪者说
权力姓“公”不姓“私”,惠民利民不能“偏心”。钱某某身为党员和村干部,本应做到“一碗水”端平,却利用职权优亲厚友,其行为既侵害了职务廉洁性,又伤害了群众感情,受到党纪处分是必然的。对于手握公权力的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坚持按规矩办事,公正透明地执行各项惠民政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瑞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huashuoweiji/202312/t20231211_212586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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