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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留得清白在人间

时间:2023-12-05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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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谦,字廷益,浙江钱塘县(今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历任御史、巡抚、兵部侍郎、兵部尚书等职。

  说起于谦,我们首先会想到他那首著名的《石灰吟》。

  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于谦自幼好学,有着远大的志向和抱负,发誓要做一个以天下为己任的志士。这首《石灰吟》,于谦借对石灰的赞颂,表达了自己“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理想抱负,也是他一生的写照。

  公元1421年,于谦进士及第。次年,于谦出任山西道御史,履行除贪安暴、保护民众的职责。他敢于直言,揭露贪官,反映民情,从一开始就做好了被贬谪的准备。之后,于谦奉命考察湖广地方官军的功过,安抚四川、贵州等地的边民。他到达后,立即微服私访,深入民间,了解到当地官军多有滥杀无辜、冒功请赏的现象。于谦一面向朝廷直言禀报,一面当众揭发那些高级军官的罪行。这些军官为了掩盖罪行,想尽一切办法行贿拉拢于谦。于谦严词拒绝,不徇私情,使他们受到严厉惩处,为当地民众伸张了正义。

  公元1427年,于谦出任江西按察使,平反数百起冤案,深受百姓爱戴,被称为“于青天”。公元1430年,于谦升任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

  上任时,于谦行李简单,坐着一辆普通骡车,既没有锣鼓仪仗,也没有卫兵护从。到任后,他在抚院门前立了两块木牌,一块写着“求通民情”,另一块写着“愿闻利弊”。于谦身体力行,轻装骑马走遍属地,访问父老,视察民情。

  当时,不少地方受灾后,当地官员为了保住乌纱帽,往往粉饰太平,隐瞒灾情不报。可怜百姓,明明遭灾歉收,还要负担赋税。于谦认真了解那些需要改革和兴办的事,处处为民众着想,稍有灾害,立即上书。

  明英宗正统年间,山西、河南发生灾荒,于谦责令府州报缺粮民户,按份额支给官粮,待秋收后归还。老弱病残以及贫困之人,就免去债务。灾荒严重时,于谦开仓济民,施舍官粥。他还动员富户降价,将余粮卖给饥民。于谦不遗余力,采取各种措施赈济灾民,救活了无数百姓。

  明朝中期,官场腐败,贿赂之风盛行。大太监王振把持朝纲,地方官员每年进京接受考察,都必须给他送重金厚礼,否则就没有好果子吃。于谦偏不买账,每次入朝都两手空空。手下好心劝他:“您就算不带金银珠宝,也该带些地方特产送送人情啊。”于谦毫不为意,甩甩两只袖子说:“只有清风。”还特意写诗《入京》以明志:“绢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公元1449年,发生土木堡之变,明英宗被瓦剌部俘获,朝廷无主,危如累卵。此时,于谦出任兵部尚书,主持军事,成为“救时宰相”。在于谦强有力的支撑下,明代宗登位,改元景泰。当时,“上下皆倚重谦,谦亦毅然以社稷安危为己任”。 于谦反对议和,力主抗战,拱卫京师,取得德胜门大捷,营救英宗,并获成功。对于这些旷世之功,于谦却口不言功,淡然处之。

  于谦自奉节俭,衣不锦绣,食不兼味。他的俸禄,常常用以救济贫困亲朋。他“日夜分国忧,不问家产”,“所居仅蔽风雨”,因为门前没有看宅护院的家丁,常被错认为是“野人之家”。明代宗知道这些情况后,赐赠他一处宅第。于谦说:“国家多难,臣子何敢自安。”推辞不受,代宗不准,于谦只好接受,并把皇上所赐的玺书、物品等全部封好,存放其中,全家依然住在旧屋里。

  公元1457年,明代宗病重。明英宗联络太监曹吉祥、徐有贞、石亨等人,夺取宫门,发动政变,重登皇位。在是否杀于谦上,明英宗曾犹豫过,但徐有贞说:“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于是,六天后,于谦以“谋逆”罪被杀害。抄家的时候,于谦家中没有余财,只有一间屋子大门紧锁。打开后发现,里面放着此前皇帝赏赐的物品,全部原封不动摆在那里。

  公元1465年,朝廷颁布诰文为于谦昭雪平反。公元1466年,明宪宗特诏追认复官。公元1590年,谥曰“忠肃”。

  ◼ 于谦一生清正廉洁、务实为民,性情刚直、不畏权贵,一腔热血为国家,终留清白在人间。

  (维宏)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7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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