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出台《工作规程》规范派驻监督工作
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出台《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规程(试行)》,着力提升派驻监督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省纪委监委在调研中发现,派驻机构存在议事决策不规范、监督重点不聚焦、执纪执法流程不统一、协作配合不紧密等共性问题。为推动解决调研发现的问题,省纪委监委在认真梳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50项法规制度、归纳总结近年来推进派驻监督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工作规程》,将散在的规定进行梳理整合,对较为原则的要求进行细化实化,全面、系统地规范派驻监督应当干什么、由谁干、怎么干,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高效。
《工作规程》共7章,分别为职能职责、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处理处分、协助配合和指导检查、重要情况报告和附则。职能职责方面,重点明确了派驻机构主要职责,规范了组务会会议、组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议事决策机制。强调组务会是派驻机构领导机构,组务会会议讨论决定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等,组长办公会议不得代替组务会会议作出决策,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监督检查方面,进一步明确了4类重点监督对象、4项重点监督内容、10项监督方式,并分别对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内容、措施作出细化,推动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更加聚焦、精准、具体。执纪执法方面,从信访举报处理、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措施、案件审理、办案安全等8个方面,对执纪执法工作全流程进行了规范,特别是明确了执纪执法事项和审查调查措施审批权限,细化了内部审理工作程序。处理处分方面,细化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的内容和方式,规范了给予处理处分、进行问责等方面的权限及程序,对立案审查调查前、中、后不同阶段涉案财物处理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等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内容及程序。协助配合和指导检查方面,明确了“室组”联合监督、“组组”协作配合、“室组地”联合办案、对驻在单位纪检机构的指导检查等4个方面的具体事项。重要情况报告方面,明确了重要情况报告程序,细化了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违规违纪违法情况、领导班子会议中有关问题情况、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从严管党治党情况及个人党风廉政状况、重大突发事件或者重大舆情、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内容及程序,推动重要情况报告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省纪委监委对贯彻执行《工作规程》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派驻机构要抓好贯彻实施,严格按照职能、权限、程序履职尽责,将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派驻监督实效,不断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7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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