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这次旁听庭审使我深受触动和警醒,我将以案为鉴,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时刻绷紧廉洁弦。”谈到前段时间参加旁听庭审的情形,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某区直部门的一名财务人员感慨道。
此前,淄川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原财务科科长冯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为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该区组织150余名分管财务的负责人、会计、出纳到现场旁听冯某案庭审。
“我们打破以往的单一模式,采取‘旁听 现场授课’方式,宣判结束后,现场播放全区财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并由案件主办人结合查处的财务方面违纪违法问题上专题廉政课,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该区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思维、系统观念,将查办案件与深化改革、堵塞漏洞结合起来,切实发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用。制定出台“一案两会”警示教育制度,明确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后,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和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于受处分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单位出现两名及以上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区纪委监委制作廉政抄告单,通知区分管领导参加民主(组织)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压实“一岗双责”责任。
“我愧对组织对我的培养,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心存敬畏,千万不要犯下像我这样的错误……”在当地廉政教育馆,看到昔日领导的忏悔书,淄川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的干部深受警醒。
该区纪委监委在查处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原党组成员王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后,一方面,教育引导其真心悔过,撰写忏悔书、廉政忠告书、廉政家书,在当地廉政教育馆进行展示,精心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前往观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另一方面,由案件承办部门向案发单位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查找制度短板和廉政风险点,完善体制机制。
此外,为提高日常纪法教育针对性实效性,该区开设廉政知识微考堂,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定期线上学习测试,并通过编印教育读本、录制“纪法小课堂”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实施“青廉工程”,常态化开设年轻干部“风纪讲堂”,定期推送纪法知识、案例释义、警示视频等,帮助年轻干部扣好“风纪扣”。
“我们将围绕一体推进‘三不腐’要求,运用系统方法,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不断提高治理效能。”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作者:乔俊豪)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rdzx/2023/12/5/70729fb078af4de1a5f4837f0e8f68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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