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以案促改走深走实
“针对我们查办的白山市浑江区原副区长张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现向你了解被审查调查人员和单位的相关情况,查找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原因,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不久前,白山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走进发案单位,与主要负责同志、相关人员开展谈话,在查办留置案件的同时,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病根”,督促推动发案单位和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今年以来,白山市纪委监委以“全周期管理”理念持续深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建立健全以案促改制度机制,强化查办第二种形态、第三种形态、第四种形态案件同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办案、整改、治理一体发力,办案、监督、警示贯通融合,在查清问题的同时深挖根源,做深做实案后整改文章,为完善治理提供精准靶向。
今年6月,市纪委监委制定《白山市纪委监委机关查办第二种形态、第三种形态、第四种形态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该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固定下来,坚持以案促改与案件查办同部署、同谋划、同进行,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调查研究、剖析问题,联合监督检查、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会商,有针对性地查找发案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权力制约、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廉政风险点,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建议书、监督提示函,有效发挥提醒纠偏、源头治理的作用,推动标本兼治。
白山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与案件监督管理室采取“1+1”模式研究以案促改工作。
在查办长白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市纪委监委根据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向长白县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问题,督促狠抓整改落实、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体制机制。针对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长白县委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通过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完善制度机制等方式和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长白县委召开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年来全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要求以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真正做到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市纪委监委注重让“案中人”讲“案中事”,根据第二种形态、第三种形态、第四种形态案件情况,教育引导被审查调查人员结合自身经历和思想蜕变过程,深刻撰写忏悔书和相关反思材料,分析错误根源,剖析体制机制问题,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编印教育读本等,推动发案单位精准整改,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效果。
“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一体两面、同根同源。我们还坚持‘以案看风’,专门制定工作办法,由相关部门对即将解除留置人员介入谈话,了解被审查调查人员自身‘四风’问题行为表现、动机等情况,分析其由风及腐变化历程,掌握发案地区、单位背后的作风问题,从区域性、行业性政治生态角度,深入剖析根源、深挖问题线索,持续加大风腐同查同治力度,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以案促改,贵在真改。《办法》明确督办责任,通过多层次、常态化督导方式,对以案促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并将以案促改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巡察工作重点内容,压实发案单位主体责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长效。抚松县纪委监委对查办的190余件案件进行“大起底”,完善工作台账、区分类别档次、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常态化跟进监督机制,针对处分决定执行、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情况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24个,确保整改见行见效。
“《办法》下发后以案促改效果明显,截至8月末,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6起案件进行以案促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监督建议书27份、监督工作提示函23份,推动解决问题73个。”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依托《办法》,把深化以案促改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治理能力、完善监督体系结合起来,“点对点”靶向治理单发性问题、“点对线”系统治理行业性问题、“点对面”专项治理普遍性问题,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断提升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综合效应,为白山市全力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程中南 佐文)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ccf/202309/t20230911_8795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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